河北省住建系统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2017-01-03近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提出在春节前集中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三大专项行动,要求全省住建系统再动员、再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扎实抓出工作实效,强力保安全、促民生。各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印发。
通知明确,省住建厅主要领导担任三大专项行动总负责人,每个专项行动由一名厅领导具体负责。各地相关部门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厅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各项行动。
行动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发生后,省住建厅迅速召开紧急会议、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维护保养和使用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阳台临边、基坑周边等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等。
同时,将严格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情况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理工期落实情况。
行动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岁末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清理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力争实现欠薪案件同比减少,被拖欠人数同比减少,被拖欠金额同比减少,确保2017年春节前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各地要重点针对存在拖欠隐患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开展督查。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统计日报制度,同时对排查进行深入分析,倒逼管理制度的完善。要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拖欠案件,处罚处理一批严重拖欠的建筑业企业,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与考核评价、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机制,对落实建筑劳务实名制的予以加分,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扣分。加大惩戒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停止投标资格,直至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行动三: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此次行动提出,各地要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八项违规经营行为:一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二是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三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四是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五是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六是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七是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八是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严查上述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企业,还要随时上报、通报,并在媒体曝光,让民众及时了解情况、让其他企业引以为戒。
省市县三级联动 逐级落实、层层督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出行动成效,省住建厅分别成立三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管副厅长任组长,相关处室、站办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要求各地也要迅速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要履行首要职责,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为做好过程控制,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在行动的部署动员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总结分析阶段都要做好督导督查,全程保持高压态势。省住建厅将派出多个工作组到各地督导、抽查、验收。其中,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将抽查不少于5%的项目;针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和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情况,将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检查。